第一百八十二章 齐聚一堂(三)
叶春好走去厨房,一无所获,甚至连点油烟都没蹭上。所以她在飞快的计算了路程和时间之后,一溜小跑着出了门,坐上汽车回了趟家。
她从家里带回了白米菜肉和一个老妈子,老妈子小心翼翼的提着个小筐,里头装着蜂窝煤。重新钻回厨房里,老妈子负责点炉子烧火,她负责淘米切菜,老妈子是她的得力干将,两人都是动作飞快,然而她心急火燎,只觉得处处都慢,仿佛是过了大半天的光阴,她才盛出了一碗热粥来。
粥煮得稀烂,米粒都已经不分明,混在其中的肉丁菜叶也全没了本来面目,瞧着是不大好看的一碗。把这一碗放在了托盘上,她正打算端了托盘上楼去,可目光往锅里一扫,她停了动作想了想,放下托盘找出一只大碗,把锅中余下的热粥也倒了进去。
额外带着两只煮鸡蛋,她端着托盘上了楼去。急三火四的推了房门向内一闯,她有些惊讶,因为发现妞儿挺着腰板坐在床上,手里拿着一顶白色的软帽子,并没有饿得死去活来,而张嘉田靠墙站着,还在摆弄那半盒烟卷,林子枫靠门坐着,翘着二郎腿,也还是一副看戏的姿态。至于雷一鸣——雷一鸣躺在妞儿的身后,身体显得异常的薄和软,眼睛斜望着窗外的天,没有表情,也没有活气,像是正在展示遗容。
三大一小四个人,各干各的,她这么一进来,反倒像是打破了其中的平衡。张嘉田抽抽鼻子,看着她那托盘中一大一小的两只碗:“什么玩意儿?挺香啊!”
“粥。”她匆匆把托盘放到了床头的桌子上——桌子上面摆了无数的东西,像要排兵布阵一样,她的托盘须得挤着放置。低头飞快的剥开了一个鸡蛋,她自言自语似的说话:“妞儿这么大的孩子,能吃好些东西了。”
然后她把鸡蛋黄放进了小碗里,又端了碗用勺子不断的搅动,转身坐到了妞儿的跟前,她用自己的手帕围了妞儿的脖子,舀起了一点带着鸡蛋黄的稠粥,喂到了妞儿的嘴边:“剩下那碗你吃吧。”
妞儿吃了第一勺,又吃了第二勺,等叶春好喂出第三勺时,她张大嘴巴,连粥带勺子一起吞进了嘴里。张嘉田见状,笑了一声,觉得挺好玩。而叶春好见妞儿露出了馋相,登时一阵心酸,眼角余光向旁一扫,她发现雷一鸣坐了起来,靠着床头坐的,单只是坐着,全然没有去动那一大碗热粥的意思。
这粥煮得过了分,看着确实不大好看,可叶春好自信它的滋味不坏,绝对委屈不了雷一鸣的嘴。这回她可不怕他闹脾气了,他爱吃不吃,不吃拉倒。
慢慢的喂妞儿吃了一碗粥,她捏着嗓子对妞儿说话:“妞儿渴不渴?妈给你点儿水喝呀?”
雷一鸣忽然说了话:“等会儿再给,现在她不喝。”
叶春好故意不理他,解下了妞儿脖子上的手帕,她顺手给妞儿擦了擦嘴。然后把小碗小勺放回托盘里,端起托盘说道:“不吃就收走了。”
雷一鸣还是没反应。
叶春好看着他,就见他现在瘦骨伶仃的,脸上没个正经颜色,额角还带着皮肉伤,哪还是四年前那个风华正茂的美男子?她想这人实在是个不懂好歹的,先前自己真心实意的爱他,他不当一回事,对自己说打就打说骂就骂,终于把自己打了个心灰意冷;如今自己看他可怜,把这么一大碗好粥都摆到他眼皮底下了,他又不合时宜的有了志气,古有伯夷叔齐不食周粟,今有他雷一鸣不食叶米,真是好硬的骨头!
这么一大碗粥,还冒着热气呢,旁边还留着一个挺大的煮鸡蛋。叶春好把煮鸡蛋单拿出来,决定留着给妞儿。回头望向张嘉田,她问道:“那你吃不吃?我一点都不饿,这么一大碗,扔了怪可惜的。”
张嘉田早就想吃了,这时立刻答道:“好,给我吧!”
叶春好又望向林子枫:“林先生要不要也尝一点?”
她说这话,无非就是客气客气,哪知道林子枫竟然一点头:“那就多谢了。”
叶春好将大碗里的粥倒出了一小碗,给了张嘉田,余下的半碗,给了林子枫。两人几口把粥喝了,林子枫掏出手帕擦了擦嘴:“叶小姐的厨艺,倒是很好。”
叶春好微微一笑:“谬赞了。”
然后她又问:“林先生常来这里坐着吗?”
“今天是第一次。”然后他清了清喉咙,问道:“有茶吗?”
叶春好再次微微一笑:“不清楚,我也是今天第一次到这里来。”
张嘉田喝了这样又热又香的一碗粥,也觉得有些干渴,于是转身走回浴室,拧开水龙头灌了一气自来水。抹着嘴走出来,他问叶春好:“你看见妞儿了,妞儿也吃饱喝足了,接下来怎么办?咱们是把妞儿带走?还是放这儿让他继续养着?”
叶春好见妞儿吃饱了就又躺到雷一鸣身边去了,心里又有点嫉妒,又有些安然,同时也疑惑——他能对女儿这么好,照理来讲,就不该是个真坏人啊!
“留下吧。”她低声答道:“当初……都是说好了的。”
“那咱们走吧!”
叶春好又一点头,见雷一鸣始终是无动于衷的低头坐着,自己有话也说不出,只得随着张嘉田,走出去了。
两人带着叶家的老妈子,一路走出了公馆大门。叶春好都坐上汽车了,才忽然想起了一个问题:林子枫是不是还留在他家里呢?
林子枫其实也离开了雷公馆。他步行走过了一条小街,进了一家面包房,买了甜面包和三明治,以及玻璃瓶装的牛奶。
把这几样东西用大纸袋装好了,他将它带回到了雷一鸣面前。居高临下的站在床边,他把纸袋送到雷一鸣面前,让他看了看:“我觉得,您好像是很久都没有吃过东西了。”
雷一鸣确实是不记得自己上一次吃饭是在何时,更不记得自己吃了什么。林子枫转身把纸袋放到桌上,慢条斯理的撬开了牛奶瓶的瓶盖,又将包着三明治的薄纸剥开。最后将一根麦管插进玻璃瓶里,他转身搬来一把椅子,放到了桌前。
“大帅。”他扭头望向雷一鸣:“请。”
雷一鸣终于开了口:“我饿死了,不是正合你的意吗?”
“不。”
“那你想怎么样?更喜欢看我走投无路,抱着张嘉田的大腿下跪磕头?”
林子枫不再回答,只拍了拍椅背。
雷一鸣犹豫了一下,把妞儿抱到了床里,然后自己向前爬到床边,单腿落地挪到了椅子上坐下。低头叼住牛奶瓶口伸出的麦管,他一口气吸了小半瓶牛奶,腮帮子都鼓了起来。咕咚一声咽了牛奶,他将一只小甜面包整个儿的塞进了嘴里。而未等小甜面包落肚,他已经将一只三明治的尖角深深送进口中。拼命似的一口咬下半个三明治,他噎着了,扭头又叼了麦管吸牛奶。一大口牛奶猛吞下去,他透过了一口气,把剩下的半个三明治也填进了嘴里,然后又噎住了——没吃的时候,还没觉出饿来,他是越吃越饿。
一鼓作气将纸袋中的食物吃了个精光,他最后把叶春好留给妞儿的煮鸡蛋也吃了。最后把空了的牛奶瓶拿到手中看了看,他咬着麦管又吸了几下,吸出了一串呼噜噜的空响,只得放下瓶子作罢。
林子枫一直在门旁坐着,这时忽然说道:“您这是何苦来。”
雷一鸣转身面对了他,吃饱喝足之后,他的眼睛有了一点光彩:“子枫,妞儿的奶妈,是不是你使坏弄走的?”
林子枫答道:“是。”
“雪峰呢?”
“我给他另找了一份好差事,您放心,他离了您也吃不着苦。”
“我管他吃不吃苦,离了我的人都他妈滚到地狱里才好,包括你。”
“我最近成为了无神论者。”
雷一鸣垂下眼帘,身体向右靠着椅背,有点漫不经心的态度:“你要是真想解恨,那要么杀了我,要么像张嘉田似的,隔三差五的过来打我一顿。我怕疼,你打我一顿,够我怕你好些天。别的,没用。”
“我就只是想和您谈谈。”
“谈你妹妹?还是没用!我可以拍着良心说,我对得起她!我将来就是死了,在阴间见了她了,这话我也说得出口!”
林子枫看着他,看了好一阵子,最后点点头,轻声答道:“我知道。”
“那你还有什么可说的?”
林子枫又想了想,然后答道:“没什么可说的,还是讲讲胜男吧。”
雷一鸣无声的骂了一句。
林子枫讲了半个小时的林胜男,外面原本是晴朗的天气,生生被他讲成了大雨倾盆。最后他冒雨告辞了,留下雷一鸣坐在房内,就觉着鬼气从床底下弥漫开来,很瘆得慌。
第二天,林子枫没来,叶春好来了。他不理叶春好,叶春好也不理他,只是给妞儿带来了两身小衣裳,还有一打擦口水的围巾。
第三天,叶春好没来,林子枫来了,给他带了一瓶白兰地和一包德国香肠,坐下来讲了四十分钟林胜男,讲完就走了。雷一鸣吃了香肠,把白兰地扔进了垃圾桶——跟着妞儿在一起,他不敢喝酒。
第四天,叶春好还是没来,林子枫又来了。雷一鸣渐渐感受到了林子枫的威力,先前他想起林胜男,脑海中只有一个小女孩的印象;可如今林子枫用语言另塑造出了个新的林胜男。新的林胜男凄怨、疼痛,活在无尽的思念与绝望里,最后惨死于无休无止的剧痛中,流尽了全身的血液。他不想听,不听不行,林子枫的个子摆在那里,两只大手伸出来,可以轻而易举的把他摁在椅子上。他瞪着对方那张冷森森的白脸,因为确定对方那张冷漠面孔下,藏着无数匪夷所思的阴谋诡计,所以不敢造次,只能咬紧牙关硬听。
第五天,他起了个早,觉着左腿像是又恢复了一些,便洗漱穿戴整齐,扛粮食似的扛了妞儿,锁好大门出去了。而叶春好这两天忙着给叶文健办理入中学的手续,办得很不顺利,今天上午才有工夫跑过来看妞儿,结果还吃了一记闭门羹。
她怏怏的走了,林子枫下午到来,也扑了个空。
第六天,还是没人看见雷一鸣和妞儿。叶春好有点慌,怕雷一鸣带着妞儿偷偷跑到了天涯海角去,叶文健这几个月也不知道都学了些什么,去考了几家中学,成绩都是一塌糊涂。她心乱如麻,有心让张嘉田帮忙去找雷一鸣,可又怕张嘉田暴脾气,找到了雷一鸣,又是一顿拳脚。
第七天,她打算把这一天分成两半,上午带着叶文健去见中学校长,设法让叶文健入学;下午自己去雷公馆,如果还是没人,那么自己晚上就再去一趟。
然而她打算归打算,等她清晨梳妆完毕时,老妈子过来告诉他,说少爷跑出门玩去了。叶春好这才想起来:这小子近来考试考得一塌糊涂,性子却是越来越野了,分明在天津也没什么朋友,然而天天往外跑,也不知道是能跑到哪里去。
一拍梳妆台站起来,她怒道:“这个东西,真是无法无天了。今天把他找回来,我非狠狠教训他一顿不可!”然后她吩咐老妈子:“把我那柄量衣服的木尺找出来预备上!”
老妈子含笑劝道:“少爷都是小伙子了,您还能真打啊?”
叶春好气得一晃脑袋,满脑袋卷发一颤:“不打不行了!”
与此同时,叶文健正坐在公园里的长椅上,怀里抱着妞儿,身边是雷一鸣。
他是前天在街上闲逛的时候,隔着一面玻璃橱窗,看见了咖啡馆里的雷一鸣。雷一鸣为了逃避林子枫,宁愿天天抱着妞儿在外面混着,在咖啡馆里也能一坐一上午。叶文健忽然见了他,兴奋的大叫一声,差点撞破玻璃冲了进去。
叶春好总觉得叶文健是十岁上下的小男孩,却不去想那个小男孩在外面流浪三年,怎么可能会没有变化?叶文健被她管得很不耐烦,看那个胡同口卖粮食的小流氓张二天天过来和他姐姐黏糊,也恨不得把他撵出去。种种的“不耐烦”和“恨不得”加在了一起,让他更爱这个落魄的姐夫了。
姐夫被张二砸折了一条腿,不过没关系,骨头断了,还能长好。姐夫支使他往承德发了两封电报,他第一次到邮局发电报,也觉得很好玩,并且向姐夫发了誓,一定把这事保密到底,对他姐姐也不会说。
此刻坐在长椅上,他对雷一鸣说道:“姐夫,我不想读书了。”
雷一鸣答道:“不想读就不读。”
他又道:“你将来要是还带兵当官的话,我跟着你当兵得了。”
雷一鸣扭过脸来看了他:“你姐姐不能让。”
“我总不能一辈子都听我姐姐的。”
“不听你姐姐的,听我的?”
“你要是说得对,我就听你的。”
“那我让你跟我走,你跟不跟?”
叶文健盯着雷一鸣,嘴唇动了动,含着一个“跟”字,没敢往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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