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方舒苗眼角泛红,谁特么不想回家啊。

反正都是尼姑和尚,在这素着,不如回现代素着,至少她还能吃鸡!

江晚意道,“我现在超级想微雨,不知道她现在会不会后悔,后悔写了这种狗屎剧集,把我们都坑进来了,当时我说过不要用真名,太危险,她非是不听。”

方舒苗道:“算了吧,她那人还有一丝悔过之心,都会不被人骂变态了。她要知道我们穿进这剧本里,不定多高兴,说不定还要把剧本改得更变态一些呢。”

江晚意拍的这年代短剧原型就是微雨写的知乎短文,还赚了一千块钱的稿费,后来免费替江晚意改编成剧。

为了节约成本,她和方舒苗都客串了一把。

同名同姓,真是一个可怕的穿越BUG!

看小说的读者太太们请注意,如果遇到小说或者剧集有人和你名字一模一样,要不就把那书背下来,要不就赶紧去派出所改名字去。

方舒苗突然笑了,“你记得不,微雨那个口是心非的家伙就喜欢大肌霸猛男,所以写的男主角都是这一类,还说要给你定制一个男人,当时你说过我不要大肌霸糙汉,我江晚意就算是从车上跳下去,一头撞死也都不会和糙汉发生关系的!”

江晚意白了方舒苗一眼:“你当我现在很喜欢姜云霆吗?”

“当然!”姜云霆很肯定的和朋友吹牛:“你嫂子心里眼里全是我,当初那么多人想救她,她都又踢又打不让他们靠近,我过去,她就乖乖的过来了。小六,是不?”

四嫂那是给你吓懵逼了吧!

封向中内心剧烈吐槽,一言难尽,嘴里还是乖乖承认:“是这样的。”

姜云霆期待地看着他,希望他还能找出什么线索支持这条论据。

封向中赶紧低头,干巴巴一笑,对不起,四哥,我实在找不到。

我也没观察过四嫂啊。

四个男人,  一把花生一瓶酒,坐下就能吹一宿。

“哥,你准备搬回镇上住吗?”

“暂时不急着。”

姜云霆打算分家,但并不打算搬家。

他是烈士之子,在村子里是受人尊敬的,哪怕他年轻时做得很多过头事,但村子里对他的评价还是非常的高,他前二十三年这村子里可不是白待的,这村子里大部分年轻人都崇拜他,或者佩服他。

他不打算带着江晚意离开村子,镇上过几年就要搞运动,而且涉及很广。

花集里小镇镇长兼职革委会主席任友德是个老色批,镇上就这么巴掌大,他就是土皇上,但凡有点颜色的女人都不愿意放过,林芝心就遇到过危险,还是他帮着把这事平了下来。

江晚意这样美貌的小媳妇,还是留在村子里安全。

姜云霆已经计划好了,在未来的二十年内,就在花集里小镇舒舒服服的过他安逸的小日子。

做为一个稳定的大后方,封家村曾经干过硬扛赤小军的丰功伟绩。

中部离北京远,这一片土地可是出明太祖的。

这里的村民们都有大国自豪感。

天高皇帝远,蛤蟆充大王!

村民们武德充沛,和邻村为了争水,动了十七支枪,还推了一挺炮。

任友德什么面子不给,不能不给这枪炮的面子。

所以姜云霆打算过完年先分家,明年不种地了,再找门路去上班。

明面上他打算搞个闲职,比如供销科采购处的职员,平时不用上班,一个月就搞几次物资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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