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
江晚意靠在他身上,感受到他的心跳,沉重有力,让人好有安全感。
这个男人看着脾气不好,其实超细心的。
其实乡下糙汉,能被广大番茄女读者们喜欢,那都是有原因的。
一看姜云霆就知道这个男人白天能干,晚上更能干!
真的太有男人味了~
强壮的胳膊都能跑马,能让女人荡秋千,她一个九十斤重的女人,在他怀里轻若无物,被他扛着跑,抱着掂,好有力气啊。
江晚意看着姜云霆,笑得眉眼弯弯,眼睛里有一种软软甜甜的气息,让姜云霆就想当众表演一个深吻。
两个人深情对视。
封向中看着就面红耳热,心跳怦怦,四哥四嫂感情真好。
方舒苗切了一声,觉得这一对实在恶心心。
特么的同是穿越,他们就天天狼情狗意,分配给她的永远是尼姑和尚!
没用的封老六!
自己跳出来,不用封向中抱,她快步往回跑了几步,弯腰在草丛里捡了只白色的蛋。
一只白生生的大鹅蛋。
这回真不是空间里拿的,是她看着有点像,但没敢认,以为是石头,既然恰巧在这停了,才跑过去看看是不是。
哇,她现在的眼力劲好厉害。
江晚意叹为观止:“苗苗你太厉害了!”
封向中与有荣焉的挺起胸,是的,他家苗苗就是这么牛逼,他都吹累了!
姜云霆抄后面的小路走,江晚意好奇的问:“我们现在去哪?”
“去找大头。”
“和那天的路不一样?”
“走前面要经过学校,小仙看到了又要回去告状。”
封向中道:“是啊,小仙最喜欢告状了,不知道她今天和谁打架,以前小学就仗着家里哥哥多,喜欢欺负人,现在到了镇上了,也不消停,谁家姑娘也没有她这么折腾。”
小七小八,他一视同仁的不喜欢。
特别是经历了让三嫂洗血苦茶子事件之后,封向中更觉得小妹恶心人。
他一个没结婚的男人,都是自己洗自己衣服的,哥哥们没结婚时也都一样,春夏秋三季都是在河边洗完随便搓一把衣服,顶多冬衣是一年一次,让女人们拆洗。
没想到小仙一个姑娘却还让嫂子洗。
幸好娶了方舒苗,要不然他在家地位比三哥还低,估计娶谁做媳妇都会被这一大家子欺负死。
如果新媳妇和三嫂一样贤惠,那他看着就会活活气死,因为他可没有四哥这种能力,能当着全家的面毫不畏惧的帮媳妇。
如果不娶方舒苗,他是宁可娶一个又懒又馋又作的家里条件好的姑娘做媳妇,像于明丽和林芝心这样的他都可以。
本来那天,他在水里,是动过娶林芝心的心思的,可后来他看到四哥踹了林芝心两脚,就收了心思。
四哥从来不打女人,他要上脚踹,那肯定这个女人有什么不好的地方让四哥看到了。
四哥不喜欢的女人,他怎么会娶呢?
以后还要不要做兄弟了!
抛开这些不切实际的想法,封向中猜测:“我估计大哥会让仙儿退学。大哥早就想让小仙退学了,只是以前一直没有理由。”
二块七的学费,多贵啊!
老大老二两兄弟早就不满了!
镇江他们上学才五毛钱学费,四个男娃,一年学费还没有小仙贵,以后还有无数男娃要出生,封家这么穷,还让一个闺女读到高中,足够了。
封向中补充,“小仙十八了,赶紧嫁人才是正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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