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猫男篇】第十七回 始末
董明被套上了林凯的红色T恤,然后大头朝下地被绑住。他已经奄奄一息,双手无力地垂了下去。他的肠子从腹腔里出来,盖住了他的上半身,耷拉到了地上。
这是林凯临时起意的,因为他们捡树枝的时候,在杂草里看到了一个破腌菜坛子。林凯告诉了大家一个炼小鬼的方法。他一直对这种猎奇的事情抱有浓厚的兴趣,他告诉大家,小鬼能帮人转运,养了小鬼,小鬼就会一直听从自己的命令。他们如果走黑道,有的是机会可以死得很难看,有了小鬼,那么死得难看的就只有对手了。
首先,第一步,就是不能让死去的灵魂转生,做法是让董明大头朝下,这样灵魂从头顶出来的时候就不能飞天了。还有,红色属阳,死人不宜穿红色的衣物,会不容易脱离阳间。这也就是林凯为什么要给董明套上红色T恤的原因。
第二步,就是把他的内脏、骨血、油脂储存起来,然后把自己身上的一部分也混入其中,让小鬼知道自己的主人是谁。
胖子问:“真假的,这样真的可以养小鬼?”
其实林凯根本就是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他对这种东西只有猎奇心,并没有仔细研究过,看过的资料也不过是非法出版物里的那些不着调的奇闻异事。
不过那又怎么样,他也不指望董明被自己杀死了以后真还能保佑自己,他是个坚定的无神论者——因为,如果这个世界上真的有鬼神的话,他这种人早就该下地狱了。他这么做,如同小孩子过家家一样,只是想体验一把挖肠破肚的感觉。
胖子、王继宗、康宇,站在三米开外的地方看着林凯在那津津有味地挖内脏,然后把内脏塞到破罐子里,那血的腥臊味熏得他们连连作呕,都不敢正眼去看林凯。待林凯把董明的内脏都装好,董明也死透了。浑身是血的林凯,抱着那个坛子过来了。他要每个人都奉献一点身上的东西。
康宇、胖子和王继宗,割破了自己的手指,往里面滴了一些血,他们把坛子还给了林凯。他们以为林凯也会扎破手指放血,谁知林凯把坛子放在地上,拉下裤链在里面撒了泡尿。他说割破手指太疼了,自己伟大的小便也是身体的一部分,董明记得这个味道就可以了。
他们用泥封好了坛子,在这深山老林里处理了董明的尸体,打扫了现场,然后带着满身的血迹和罪恶,回到了他们那满是问题的生活深渊,仿佛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过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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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天讲完了他的故事。猫男眯着眼睛舔爪子,看不出来他什么表情。
沈君驰问:“这就完了?”然后指指猫男,道:“那这到底是个什么玩意儿?”
猫男看他指着自己的手指十分不爽,张嘴“嘶”了一声,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儿响铃当仁不让之势,用爪子打了沈君驰的手一下,三道血印立时出现。
沈君驰大怒:“你挠我干嘛?你看都破了!喂,你打没打过狂犬疫苗?”
猫男没有理他,趴在了食言桌上。他这一段时间一直藏在久天的聚灵珠里,难得出来活动筋骨,懒洋洋地享受着窗外透进来的阳光。光线让他的瞳孔变细,说不出来的诡异。
他打了个哈气,道:“不过那小鬼说得有理,我到底是谁?董明吗?”
“董明出事之前曾经喂过一只黑猫。后来那只黑猫死了,董明就把它葬在了珊瑚岭。黑猫因为对董明还有留恋,于是没有立马投胎。董明临死之前流了大量的血,把那只黑猫的灵魂吸引过去了。猫的灵性太强了,立马就上了董明的身。
说来很是巧,阴差阳错之下,林凯炼小鬼的邪术居然产生了一些效力——可能因为里面有猫的灵魂吧,于是真的封住了一部分灵魂。但是却并不成功,于是灵魂处于游离状态。黑猫的尸骨有聚灵的作用,于是余下的灵魂附着在了上面,时间长了,慢慢融合在了一起,变成了他现在这个样子。”
沈君驰点点头,道:“原来如此。”想了想,又问:“那跟梁水有什么关系?”
久天说:“因为那个胖子的大名,叫梁风。梁水继承了他的血脉,写生削铅笔的时候,手划出了血,唤醒了沉睡在黑猫尸骨上的猫男。”
沈君驰又点了点头,表示理解了。他捂着自己被挠伤的手,非常不服气,突然想起了什么,指着黑猫男道:“你果然骗了我们!你说你什么都不记得了?我看你记得清清楚楚!”
久天摇摇头,说:“他应该没说谎。为了省去麻烦,炼小鬼时都不会让他们有记忆,所以这猫男可能是真的记不得了。”
沈君驰拍了下桌子,道:“他要是什么都记不得,为什么知道跑去找林凯报仇?!你们看新闻了吧,那个大头朝下、穿着红衣服死在门框上的上市公司总裁林某,不是林凯是谁?死得跟董明一模一样。这样子不算作祟吗?”
黑猫男抬起头,无辜地看着沈君驰道:“那不是我干的。我身上是没有怨气的。”
“的确。董明那个孩子,也不知道该说他什么好,死到临头了还是个老好人。要不是林凯他们非要养什么小鬼,那孩子怕是死了就会去地狱点卯的类型。真是招人喜欢啊,可惜了……”久天惋惜地摇摇头。沈君驰算是看出来了,只要死后好好投胎不惹事儿,在久天眼里都是好孩子。
“那他是怎么死的?”
“呵呵,”久天冷笑一声,“真是天道好轮回。我当时也是百思不得其解。猫男虽然不属于现世,但也不算恶灵厉鬼,怎么会去找林凯索命呢?于是我去查了林凯的生死簿。发现居然两簿一致。”
沈君驰不解道:“两簿一致?那不就是没人作祟吗?那他怎么死的?”
“那个畜生杀了董明以后一直无所事事。后来因为家里的原因,他的父亲给他断了财路,他只能自己出去糊口。黑白两道都混了,突然发现自己很有‘做生意’的才能。与其说做生意,不如说坑蒙拐骗;但是他脑子好,做得不留痕迹,凸显了他阴险狡诈不要脸的风范。商场如战场,在商场上的拼杀让他得到了比杀死弱者更大的快感,于是成了个工作狂,天天研究怎么获得更多的权利和财富。后来公司做大,还上市了。
可他本就不是什么好人。为了利益,上了合作伙伴的妻子,然后让那女人反过来举报自己的丈夫。后者气不过,于是找人做掉了他,挂在门框上,属于黑吃黑,也就不算作祟了。大头朝下,还穿着红裙子,这种人不能投胎,很多地方都有这样的说法。看来对方也真是恨他入骨。看样子死的时候也是受尽了折磨,真是活该。”
正说话的时候,门“吱呀”一声开了,梁水走了进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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