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58】出差,过早
张梁听了越发的愧疚,想要说什么,丁薇领过奖该拍照了,工作人员不得不打断了张梁,事后,丁薇也没给他解释的时间就离开了现场。
“张主任,你认识那个小女孩儿啊?”
台下文化局的人注意到张梁跟丁薇说话,于是走过来礼貌的询问,张梁摇了摇头。
“哦,就是觉得面熟,多问了几句,不是我认识的人,怎么了?”
“没事没事,就是这姑娘啊,也不知道人家家里是怎么培养的,才不过十岁,就已经是咱们市鼎鼎大名的小主播了,不仅如此,人家还出书,省电台市电台想去挖人,人家都拒了,理由是不想耽误自个儿的学业,你说这孩子怎么这么优秀啊?”
张梁听到这儿,不淡定了,“小主播?”
“对啊,就是你们县广播台的主持人丁薇啊,你不认识?那你应该没听过她的节目,你的孩子肯定知道,人家的节目老受孩子喜爱了,还有她出版的小说,也都围绕着孩子们讲述的,包括一些学霸笔记,那可都是超纲的内容,小小年纪就已经让家里脱贫致富了,这对父母啊,真是前世修来的福分,摊上这么优秀的闺女,要是我闺女,我做梦都能笑醒咯!”
张梁这才意识到,丁薇可能比自己想象中的,还要优秀。
他母亲那样说人家,都没生气,可见她的心胸有多宽广,这么细数之下,何止优秀啊,简直就是个天才型人才。
丁薇也没想到会在这儿碰上张梁,她本不想来的,但因为还要谈出版的相关事宜,所以只能和雷烽一起来了,两个人要在L市停留三天,这不,活动结束之后,丁薇就被雷烽接走去饭店了。
“到了饭店你就别说话,只管吃就行,其他的交给我,你一个孩子,他们也跟你说不了个啥,不吃白不吃,干啥不去?你是不是傻?”
雷烽还要应酬,丁薇没听完就说‘我不去’,结果被雷烽还一通数落,后来她只能被迫答应。
虽然她不稀罕那些吃的喝的,但雷叔叔那句‘不吃白不吃’的确让她觉得不能白来,于是就跟着雷烽去了国营饭店的大包间,饭桌上的人都是出版社还有文化局方面的相关人员。
虽说丁薇才是主角,但明眼人一眼,都知道雷烽才是她的代言人,毕竟让一群老爷们跟一个小姑娘谈工作上的事儿,也的确不合适,尤其有个孩子在场,他们说话会有些顾忌,甚至还有人考虑到带两个女性工作人员陪陪她。
就这样丁薇坐在了两位女性工作人员中间,雷烽被请到了上座,可是丁薇立即表现出社恐的一面,拉着雷烽的胳膊不丢手,雷烽一看这立即明白了。
“我们家薇薇啊,怕生,要不然这样,让她坐在我旁边。”
于是丁薇顺理成章的坐在了雷烽旁边,雷烽也拒绝了坐上座,旁边还坐着一位女性工作人员,负责给丁薇夹菜。
“阿姨,你不用帮我,我自己可以夹,”
不用公筷,看着难受,虽然桌子不能转,但雷叔叔可以帮忙。
比起自己人,她不愿意接受外人的帮助。
不愧是公务餐,今晚上的都是硬菜,梅菜扣肉,红烧肉,蒸排骨,烧鸡……全都是她平时难吃的着的。
于是薇薇理所应当的受到了雷烽无微不至的照顾,他知道薇薇不挑食,事实上这年代几乎没有挑食的孩子,除非你是食物过敏,所以只要雷烽够得着的,都夹了点儿给薇薇。
他们谈他们的,她就只管埋头吃饭,啃鸡腿,排骨,吃馍夹肉,哎呀真是得劲极了。
酒足饭饱之后,雷叔叔喝的有点多,幸好他们定的招待所就在旁边,这些人还算靠谱,帮着她把雷叔叔给送回了房间,她帮他把鞋子脱了,又给盖上了被子,正在找杯子和水壶的时候,本该瘫在床上人事不省的人,却揉着太阳穴坐了起来。
“薇薇啊,我没事儿,你也赶紧去休息吧,”
丁薇愕然的转过身:“雷叔叔,您没事儿啊?”
“没事儿,我刚刚装的,我要是不装,这群孙子指不定怎么灌醉我呢,我这都是经验,咱北方人就是热情,你不耍点心眼,指定得喝趴下。”
丁薇赶紧把热水倒好给他放在床头柜,然后一脸钦佩的看着他。
“我爸就是太实在,每次出去帮人家维修,只要一喝酒,就得喝趴下。”
这让她明白为什么雷烽能成为他们单位里能言善辩的一把手,这应付场合的事儿,也是玩儿的炉火纯青。
雷烽朝她摆摆手:“小孩子家家的,别理会这些俗事儿,好了,我没事儿了,你赶紧回屋睡觉去,明天还得早起呢,”
“那您真没事儿?”雷烽点头,“就是头有些不舒服,没啥大事儿,我今天喝之前多吃了点儿,一会儿我找地方抠出来就会舒服很多,这我比你有经验,走吧,看不出来你这丫头还挺哆嗦的。”
丁薇撇了撇嘴,“我要不管你,回家我怎么跟我婶子说?那你要没事儿,我走了。”
丁薇直接回了自己房间,他们俩这次出差,一应花销都算单位的,所以干啥都要开票子,要不然报销不了啊!
一摸口袋,咦?咋还有个鸡腿儿啊,这才想起,一共俩鸡腿儿,好像雷叔叔都夹给她了,她吃不完就偷偷用纸包着藏口袋了,赶紧扭头又拍开门,“诶唷我的祖宗啊,你又咋了?”
“叔,你一会儿吐完之后要觉得饿了,这儿还有个鸡腿儿,兴许能垫吧垫吧,还是你夹给我的呢,我没吃了,就带回来了,”
“诶唷我的好闺女,可真孝顺,得嘞,叔收了,你快回去睡觉。”
丁薇看他一副不太舒服的样子,就想起了自己的老爸,男人在外打拼,只要一牵扯这应付场合的事儿,就没有一个能容易的。
这年代的招待所卫生条件只能说一般,幸亏她来的时候带了两条床单,一个铺下面,一个盖上面,自带水睡衣睡裤,总算凑合着住了一晚。
招待所是提供早餐的,但是丁薇不想吃馍菜汤,“叔,咱都来L市了,难道不应该去喝一碗汤?”
虽然地道的百年老字号现在都不能开了,存在于市井之间的都是国营字号,但这不影响这年代的新奇。
按理说他们这里的驴肉汤牛肉汤要比羊肉汤更有名,但这年代牛和驴都是生产队重要的一员,是禁止宰杀的,所以,能喝的汤只有羊,且不是一般老百姓能消费的起的。
雷烽昨晚吐了之后,早上起来就觉得饥肠辘辘的难受,加上现在天凉了,的确需要喝一碗热乎乎的汤来解酒,但绝对不是招待所这里稀汤寡水的玉米糁,所以他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走,咱去那家国营老字号的羊肉汤馆下馆子去,叔请你吃。”
丁薇也不客气:“那敢情好,又可以蹭饭咯!”
“你呀你,可不许告诉你婶子,不然她又该折腾我是不是藏私房钱了。”
丁薇就笑:“那你到底藏没藏啊?”
雷烽一脸骄傲,“切,那还用藏?我的收入只会让她知道该知道的,不该知道的,你当我傻啊!”
丁薇一下就懂了,因为雷烽叔叔现在的收入已经不单单只有工资这一项啊,工资一个月四五十块钱那是固定的,她自打红了之后,他就成了她的代言人,哦不,准确来说是经纪人,但凡需要洽谈合作的,都需要雷叔叔全权出面,所以应酬多了,这额外的收入自然也就多,再加上她和单位以及出版社方面给他的提成外加好处费,雷叔叔现在一个月的工资能达到二三百块不止。
是以,他想给媳妇就给,不想给攒起来当私房钱,或者给父母也都属于正常现象。
因为这年代像他这样的高收入人群还太少太少,婶子也是拿死工资的人,她不懂,自然就想不到这些。
她倒是不反感这样,毕竟他的工资收入已经全部上交,偶尔发奖金也尽数交给媳妇,剩下的这些钱,他自己留着也什么错,男人嘛,手里哪能一点钱都没有,平时应酬那么多,总不可能回回都让人家请客吧?
当然,这是丁薇个人能力突出,可以挣钱的情况下的想法,如果她是一位在家等老公给钱的全职妈妈,那肯定是希望他给家里的支出越多越好,这站在的角度不同,看待问题的结果也是不同的,没有孰对孰错,只有换位思考。
早起来喝汤的人可真不少,远远望过去,这家店门口就排起了长队,丁薇赶紧找地方占座,雷叔叔就去排队买饭,羊肉汤分羊肉汤和羊杂,还有什么羊血之类的可以多选,选的多钱自然就多,肉票也得多掏。
喝汤的时候配上人家的饼丝、锅盔、烧饼或者水煎包、包子,多种选择,只选自己喜欢吃的即可。
她要的是羊肉汤,叔要的羊杂,肉票各二两钱一毛一碗,饼丝包子啥的粮票也是各二两,钱差不多也是一人一毛就够,他们觉得不贵是因为工资高,但对普通人来说,吃上一顿这样的早餐,还是挺奢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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