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奇遇和发现
在小孩子眼里,父母总是无所不能的,杜秋不想摧毁这种幻想,更不想让儿时的自己沮丧难过,于是在和林谨言对打《街头霸王》的过程中,总是赢一局输一局,赢的惊险,输的可惜,不仅让两个小孩大呼小叫,激动不已,连三个在旁边闲聊的大人也看的津津有味。
“小弟,你以前在日本是不是也经常玩这些游戏?”
“日本的游戏行业非常发达,到处都有游戏机厅,没事就去玩。”
“游戏偶尔玩玩也挺好,能放松心情。杜秋,你有空教教冠军和谨言日语吧,我听说小孩子最适合学外语,日语虽然不如英语使用面广,但是艺多不压身,多懂一门外语总归是好事。”
“行啊。”杜秋一边放冲击波,一边随口说道:“我看谨言有不少日语原版的漫画书,等过几天我翻译成中文,带他们两个认字。”
林大伟很宠溺儿子,当他还在捣鼓走私车的时候,就利用渠道关系,搞了很多日语原版的动画片、漫画书还有电子游戏回来,杜秋在这些玩意的耳濡目染之下,小学时就能看懂一些简单的日语了,中学时为了追新番特意自学了一个暑假,当时说和写还不行,但听和读都没问题了,大学时靠懂日语的优势挤掉了竞争对手,拿到了去大阪大学当交换生的资格,在日本住了半年,补上了说和写的缺点,这才成了一个真正精通日语的人。
“谨言这小子真机灵,刚才那一招杜秋用过之后,他立刻就学会了,以后读书成绩肯定比冠军要好。”
“我看未必,大伟天天带他玩游戏,心都玩野了,每天回家第一件事就是开电视机,现在又多了个不知所谓的舅舅,以后恐怕更不知道学习了。”
“哈哈哈,小孩子多玩玩,没关系的,再说谨言身体弱,你们不放心他去外面玩,在家里也就只能玩电子游戏了。”
王长安谈性甚浓,聊完孩子聊往事,聊完往事聊工作,直到10点钟接到了李梅打过来的电话催促之后才起身告辞,准备回家,林大伟要开车送他,却被生性谨慎的杜春华拦住了,说道:“都醉成这样了,就别开车了,还是我送吧。”
“没事,晚上路上没几个人,我开慢一点就是了,你在家帮谨言洗个澡,他刚才出了一头汗。”
刚才两个酒鬼除了那瓶五粮液之外,又干掉了大半瓶泸州老窖,杜秋见林大伟脸色泛红,确实喝的有点多,于是决定利用这个机会做个铺垫,等春节回东北老家办户口的时候顺便走后门弄个驾照,就主动说道:“我在日本学过驾驶,刚才喝的也不多,我来送吧。”
日本的交通规则是靠左行驶,方向盘在右边,而国内是靠右行驶,方向盘在左边,所以从日本走私的汽车到岸之后都要重新改装,林大伟是行家,很清楚这一点,说道:“国内的车都是左舵,和日本的不一样,你可能不适应。”
“不要紧,日本有很多从美国和欧洲进口的车也是左舵,我曾经在超市当过送货员,经常开车。”
“那就让小弟送吧,这么晚了应该没有交警查驾照。”
王长安住在公司分配的公寓楼里,靠近郊区,路途有点远,好在1995年的云城市区面积还比较小,经济也不繁荣,夜生活很单调,10点钟之后路上不仅没什么车,连人都很少,这个时代没有测速监控摄像头,可以随便踩油门,杜秋只用了十来分钟就开到了,把父子俩送到楼下之后,婉拒了上去坐坐的邀请,又沿着来时的路朝回开,开了大约五六分钟,在经过一个免费小公园时,他看到路边倒着一辆女士自行车,离自行车不远处的路边还有一只粉红色的毛绒手套,但周围一个人影都没有,冷冷清清,安静寂寥,透着一种惊悚诡异的气氛。
这种场景一般只会出现在两种类型的电影里,一种是恐怖片,一种是刑侦片……
第一次晚上开车就遇到了怪事,难道我穿越的时候被英叔或者柯南诅咒了?
杜秋借着吐槽平缓了一下情绪,在路边停了下来,下车之后站在路边的水泥台子上朝四周眺望了一下,发现这条路比较偏僻,附近黑灯瞎火的,没有住宅楼或者商业楼之类的建筑,路边也没有公用电话亭,只有大约两三公里之外隐约有一片低矮的厂房,但需要绕路才能过去,到那边报警的话,耽误的时间不会比掉头去找王长安短。
看来只好当一回大侠了……
希望是虚惊一场,如果不是虚惊,希望凶犯是个胆小如鼠的家伙……
杜秋在车里一阵乱翻,想找个手电筒或者扳手之类的东西防身,结果除了几盒磁带之外什么都没找到,后备箱也是空的,什么都没有,无奈之下只好拿了个靠枕当作防身武器,小心翼翼的走进了公园——他不是圣母,但也不是见死不救的人,这里距离王长安家不远,一来一去只隔了十分钟多一点,而刚才来的时候路边并没有这辆自行车,如果真出了事,肯定是最近几分钟之内发生的,自行车的车主很可能还没有受害,这时如果有人出现,说不定就把凶犯给吓走了。
走进公园之后,杜秋发现里面树木很多,枝繁叶茂,遮住了路灯的光芒,到处都是可见度很低的阴影,于是掏出穿越后一直随身携带,藏在衣服内侧口袋里的手机,开机之后打开手电筒功能,举在手上一边左顾右盼一边四处乱照,冬天没有虫鸣,也没有蛙叫,公园里很安静,走了没一会就听见一处灌木丛后面有异常的响动,呼哧呼哧的,似乎有一头野兽在撕咬什么东西。
杜秋吓得毛骨悚然,全身都泛起了鸡皮疙瘩,他可不想刚穿越没几天就挂了,不敢再上前,站在原地关掉手电筒APP,把手机调到拍照界面,大喝道:“什么人在那?出来!”
大喝过后,响动立刻消失了,过了大约两三秒钟,一个男人从灌木丛后面露出了半个脑袋,在露头的瞬间,精神高度集中的杜秋眼疾手快,立刻按下了拍照按钮,只听喀嚓一声轻响,闪光灯爆出了一团耀眼的强光,照的周围亮如白昼,那人吓了一大跳,下意识的喊道:“你干什么?!”
“你已经被我拍下来了,快点放了那个女的,否则我马上报警。”
“我草泥马!”
那个男人骂了一句就缩了回去,杜秋听到一阵悉悉索索的响动,不知道是在穿裤子还是在搞什么,于是急忙把手机塞回衣服里,朝后退了几步,做好逃跑的准备。果然,那家伙很快从灌木丛里钻了出来,手上拿着一根一米多长的钢管,大步流星的直冲了过来,杜秋见他如此凶悍,立刻转身就跑。
“给我站住!”
“把照相机交出来!”
“我****大爷,有种别跑!”
那家伙追的很紧,两人之间的距离相隔不到10米,如果停下来的话,最多2秒钟钢管就能砸中身体了,1995年的汽车没有远程开锁、遥控启动之类的高科技功能,杜秋没法回到车里开车逃走,只好沿着小公园里的水泥路乱跑,那个家伙在后面紧追不舍,两人跑来跑去,绕来绕去,折腾了十几分钟,谁也没追上谁,谁也没摆脱谁。
“呼……呼……你他妈给我……给我站住!”
“操……别跑……”
杜秋在刚上大学的时候经常打篮球和踢足球,水平很烂,但至少能锻炼身体,然而自从大一下学期迷上了DOTA之后,就再也没有参加过体育活动了,天天坐在电脑前打游戏,身体虚的很,穿越前他有一次心血来潮,忽然想去跑步,结果在体育场里慢跑了1000多米就受不了了,躺在地上休息的时候,在场的朋友是这么形容的:仿佛一条暴雨中快要窒息而死的野狗。
一开始被追的时候,杜秋以为只要跑远了,凶犯就会放弃,然后仓皇逃走,没想到那家伙认死理,一直追着不停,他只好不停的跑,跑了两三分钟之后,胸口发闷,呼吸急促,身体开始出现不适反应,本来以为再跑个几分钟就要完蛋了,结果跑啊跑,一直跑了十几分钟,这可不是匀速的慢跑,而是被人追着拼命的跑,算里程的话别说1000米,连3000米都有了,但除了气喘如牛,汗如雨下之外,并没有出现浑身发软,疲惫欲死的极端状况,反而把追他的家伙耗的像条快死了的野狗。
书签上说的延缓衰老,原来延缓的不仅是脸和皮肤,而是整个身体所有器官都延缓了消耗……
这下赚大发了,只要好好练练,未来21年里我将是个体能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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