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章 橄榄球比赛
G市,GHM大学。
今天是栾迈橄榄球校赛的日子,早就答应了他去看比赛的简瑜早早就梳妆打扮好然后搭了一辆计程车。
要想从十四街区去往GHM所在的街区需要跨越大半个G市,而简瑜恰好是个晕车少女,若是像之前那般短距离去东方商品市场她还能接受,但四十分钟以上的车程对于她来说就是一种折磨了。
栾暮是知道这一点的,所以身为“体贴弟弟”的他自告奋勇要陪着简瑜一起搭计程车去GHM。
关于栾暮和栾迈为什么都选择了G市本地的大学这件事,栾迈是这么解释的:
“瑜姐姐,我想离妈妈近些,她一个人会孤独。”
简瑜:嗯,孝顺的好孩子!
栾暮是这么解释的:
“姐姐,我喜欢化学,GHM的化学要比其它我可选择的学校的化学系更加优秀。”
简瑜:嗯,有主见爱学习的好孩子!
于是乎两兄弟就齐齐留在了G市本地。
当然,学校是为他们提供双人宿舍的住宿条件的,只不过栾迈在学校住的次数多,而栾暮总爱往家跑。
栾暮的舍友只有每天中午的时候能见到他,舍友发现栾暮总往他宿舍那个大型的、也不知道栾暮从哪儿弄来的保险柜里放东西,他问过他那是什么,可栾暮不回答,并且告诉他不要乱动。
舍友就不再问了,因为整个GHM的人都知道,化学系的栾暮是个不好惹的硬角色。
他成绩好,一直是化学系年级综合排名第一,而且多次以个人或者学校的名义参加化学类竞赛;
他人长得帅,一头红发碧眼且身材巨好的他是一众女生追捧的对象。
最主要的是,他打架特别狠,在一次校际联合俱乐部格斗比拼时,曾经以一挑十,由此给全校男生女生留下了深刻印象。
再后来,栾暮由于凑巧在暴力分子手里解救了一些学生,又多次在各种校内拳脚类比赛中无人能敌,使得他在学生中的名号越来越响。
学生是最热血沸腾的群体,也最容易被人煽动。
甚至还有人奉他为偶像,并制作了印有栾暮专属标记的旗子、胸章和袖章分发给每一个栾暮的粉丝,然后慢慢的,这些粉丝自发组成了粉丝团队,并以半张红发碧眼男人的脸为标志。
他的粉丝团数量庞大,乃至漫步在GHM校园里,不多时就能看见戴着印有该标志袖章或胸章的人。
栾暮向来对于狂热粉丝们的追捧和迷恋乐在其中,他享受这种身处云端的神明感,所以他偶尔会出席一些粉丝组织的公开活动,也有了几个与他关系不错的粉丝代表人。
但他心里清楚,无论是这座城市还是这座城市里的人都对绝对的暴力力量有着天然的臣服感,这是这座城市的通病。
为了像简瑜那样,做一个干净出众且优雅的人,栾暮从不允许粉丝成群结队地跟在他身后,更不允许他们在出了校门之后干扰自己的任何个人生活。
在粉丝们眼里,他们在栾暮日常的为人处世中就明白他并非善类,但这并不能削弱他们对他的喜欢,反而因此让栾暮被冠以了“制裁者”的外号。
计程车最后停在了GHM的门口,车上的简瑜已经晕车晕到脑仁剧痛,胃里翻滚。
计程车都是廉价的车,所以简瑜不仅仅要头疼计程车总在红绿灯十字路口走走停停,还要心碎于车里稍浓的汽油味。
栾暮照顾了她一路,而简瑜从斜倚着栾暮的肩膀到完全倒在了栾暮的怀里,最后头昏脑涨只想睡觉。
“姐姐。”栾暮轻轻捏了捏她的脸,然后揉着她的太阳穴,为她缓解不适,她曼妙的曲线在薄衫的掩映下半遮半现,发丝凌乱着遮住她那张因晕车而苍白的脸,胸口的深长沟壑若隐若现。
她整个人娇柔无力地倒在他怀里,这是他第一次看见她如此虚弱,只可惜这种虚弱不是他造成的。
“姐姐,该下车了。”
尽管他根本舍不得简瑜十年来第一次主动的“投怀送抱”,但他还是强忍着渴望继续尝试叫醒她。
别人在他身上闻所未闻的温柔被栾暮全部倾注在了简瑜这里。
“嗯。”她应了一声,抓着他的衣衫,另一只手撑在座椅上,缓缓起身。
“呃……真羡慕你们这些不晕车的。”她念叨着,然后在栾暮的搀扶下走出计程车车厢。
“慢一点,前边有一道坎。”他温声细语,手下稳稳扶着她。
“我过一会儿就好了,没事的。”怕他担心,她仰起头笑笑表示自己没事。
可这会儿来的时候已经如此艰难,一会儿回去岂不是又要遭一遍罪?简瑜内心叹气,但嘴上却没有说出来。
栾暮眨眨眼,他明白这句话的潜台词是叫他放下手的意思,而他,也如她所愿收回了搂着她的手。
他向来懂得什么是以退为进,更懂得什么叫放长线,钓大鱼。
她走的不快,栾暮为了配合她的速度也放慢了自己的脚步。
GHM作为一所大学,学生自然是来自五湖四海,东方面孔在这里并非十分稀少,所以简瑜走在其中并不突出。
但当她身边的陪伴者是栾暮时,她就突出了。
在去橄榄球场的一路上,简瑜不止一次发现有学生朝她投来奇怪的目光,有的像是惊讶,有的像是疑惑,还有的像是嫉妒。
简瑜很想张嘴问栾暮,但她又不知该如何发问,一直到他们到达橄榄球场,自己也没问出个一二来。
GHM的橄榄球场很大,绿茵草坪被半弧形的观众席环绕,场上,一大群穿着橄榄球服的男孩子们正在摩拳擦掌,准备迎接接下来的比赛。
简瑜和栾暮挑了一个位置坐下,她一眼就认出了队员队伍中的栾迈,栾迈也正好看向了观众席。
两道视线相遇,简瑜便扬起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冲他竖起了大拇指。
栾迈摘掉头盔,笑着冲她招招手,一脸兴奋。
瞧着二人的互动,栾暮顿时有些不快。
他知道简瑜并不喜欢橄榄球,可他嫉妒的是,简瑜在明明不喜欢橄榄球,甚至不怎么懂橄榄球规则的情况下都能来帮栾迈加油助威。
【作者题外话】:栾暮暮学Chinese功夫是因为简瑜是China人,而且既能提升力量又能练出漂亮的身材。
碍于某些原因,我不能把地名啥的写明,大家担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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