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3章 犯罪心理画像
中午,刘青山的调查也有了结果。
会议室。
“我们查了所有小区内的监控录像,但是没有发现异常。”
“案发前一天的视频也查了吗?”
刘青山点点头“所有的监控录像,我们都是在案发前一晚上王路遥离开家之后的时间点开始。”
“王璐瑶居住的房屋临近小区大门,小区内部的监控视频只能拍摄到王璐瑶家楼栋的单元出口。”
“但是拍摄不到王璐瑶家楼栋朝阳面的情况。”
拍摄不到朝阳面?
“那也就是说如果凶手在杀害王璐瑶后,真的从窗户顺着绳索逃走,没有监控能录到?。”
刘青山点点头:“是的,王璐瑶居住的楼栋是临街的,对面是一个小公园,里面只有两个监控摄像头,但是没有
朝向王璐瑶家的。”
“而且这栋楼楼下没有商铺,都是住宅,也没有谁家安装了摄像头。”
“窗户有没有攀爬过的痕迹?”
这一次刘青山倒是点了点头:“我们在王路瑶家的窗户以及她家楼下的三层楼窗户之间都没有发现攀爬的痕迹,
但是我们在3楼住户的墙面上发现了一个疑似脚踏过的痕迹。”
刘青山操作投影,上面是一个半张脚印的踏痕
“王璐瑶家楼下的3楼正在装修,案发前的两天刚刚更换完,塑钢窗墙外的墙壁上,固定的窗户水泥还没有干。””
“我们在这个上面,发现了半张脚印!”
投影上的半张脚印并不是特别清晰,但是谁家的楼栋外墙上会有脚印呢?
“这一定是凶手留下的!”
张耀明神情激动。
这是目前发现的唯一一个线索。
陈言也有些惊喜,没想到刘青山真的发现了线索。
虽然这半张模糊的脚印,无法让陈言通过足迹分析找出凶手的特征,但是这能够证明凶手是怎么离开王璐瑶家里
的。
“但是,如果这个脚印真的是凶手留下的,他果真是从王璐瑶家窗户逃出去的,那么为什么王璐瑶家的窗户是关
上的呢?”
韩磊说出了自己的疑问。
判定王璐瑶自杀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王璐瑶家里门窗紧闭。
没有外来人的痕迹。
血迹分析也没有其他人存在的证据。
血迹分析这边现在好解释,凶手使用乙醚使王路遥处于半昏迷状态,然后让她靠坐在自己身上,凶手操作王路遥
的右手握着刀进行“自杀”。
这样的话,血迹喷射自然不会被凶手遮挡。
因为凶手当时和被害人是重叠的,就像一个人一样。
只是凶手千算万算,想不到王璐瑶死后尸体上的瘢痕出卖了他。
只是,除了这些之外,王璐瑶家的窗户是怎么锁上的呢?
“死者家里房门的钥匙有没有查到线索?”
既然已经肯定了凶手离开的渠道,那么凶手进入王璐瑶家的方法,无外乎两种。
一种就是凶手顺着窗户爬到王璐瑶家的。
当然这种可能性非常小,因为刘青山已经明确在现场并没有发现王璐瑶家和楼下三户邻居之间的窗户有被攀爬过
的痕迹。
凶手攀爬和借用绳索逃离王璐瑶家是两个概念。
利用绳索从窗户逃离,着力很小,很可能不会留下明显的证据。
但是攀爬不一样,一个成年人,从一楼攀爬到四楼,更何况三楼还在装修,固定窗户的水泥还没干透,如果凶手
真的是爬上来的,那势必会留下很明显的痕迹。
此外,对方还要保证王璐瑶家的窗户是开着的,这样才能够在不破坏窗户的情况
下,进入房间内。
而第二种,就是凶手趁着系统中午重启的五分钟时间,光明正大的打开房门进来。
这一点最有可能,但是有个前提就是凶手要有王璐瑶家房门的钥匙。
“我查过记录,王璐瑶家的门锁是小区装修的时候统一安装的,是制式门锁,也询问过王璐瑶的丈夫赵光,确定
王璐瑶家的门锁从来没有换过,。”
没有更换过.
那就排除了开锁师傅等人持有钥匙的可能。
王璐瑶家的门锁陈言曾经仔细观察过,是一种柳叶形的门锁,这种门锁价格不高,但是安全性非常好,如果开锁
的话,肯定会对锁芯造成破坏。
要么就是要通过猫眼,使用特殊形状的铁丝工具,在门的内部把门锁打开。
而王璐瑶家的门锁没有破坏的痕迹,猫眼也没有被打开过的痕迹。
从这些线索来看的话,只能是用原装钥匙开门才有可能。
至于电影里面演的,用两跟铁丝在锁孔里面搅一搅就能把门打开,那都是纯属虚构。
都是扯淡的事。
“但是我们在物业查到了两次报修记录。”
“房门的报修记录?”
刘青山点点头:“是的,去年5月份还有两周前。”
“具体的情况我们已经询问了物业的维修人员,说是她家的门有点咯吱咯吱的响。”
“其他情况就没有了。”
房门异向两次。
看起来似乎没什么异常。
“有什么异常发现吗?”
“异常倒是没有,只是听维修工说两周前修门的时候,王璐瑶曾经和一个保安吵了两句,但是没有发生什么冲
突。”
保安?
“知道为什么吵架吗?
“当时维修的时候,小区值班的维修工只有一个人,维修的时候就叫了一个保安帮忙。。”
“保安好像是不小心把王璐瑶家房门口的一个摆件打碎了。”
“王璐瑶说了保安两句,但是没有让那个保安赔钱,事情就过去了。”
“没有发生冲突?”
刘青山摇了摇头:“知道这个情况之后,我调阅了当时廊道里的监控。”
“当时在保安打碎摆件之后王璐瑶问他为什么那么不小心,保安没有说话继续干活,然后王路遥好像比较生气。
“说那个保安怪不得只是个保安,干活一点也不仔细。”
“保安因为这句话可能生气了,就顶了两句,维修师傅劝了劝,就算了。”
“中间两人并没有发生大的冲突。”
“那个保安我也见过了,案发当天的时候他休班,不在小区。”
陈言点点头,刘青山的调查可以说相当细致了。
和王璐瑶仅仅是吵过两句的保安,都调查了具体情况。
“其他还有什么发现吗?”
“暂时就这些。”
暂时就这些.
汇报结束后,陈言独自一人在办公室里思考。
根据王路遥和赵光两人的人际关系背景来分析,仇杀情杀的可能基本排除,王璐瑶家里的财产也没有任何损失
谋财害命的这种情况也可以排除。
激情杀人?
不太可能。
这凶手非常狡猾,谨慎小心。
他能躲开所有监控,而且在杀害王露瑶的时候,通过让王璐瑶靠在自己身上,从而在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很
成功地伪造了王璐瑶自杀现场的情况来看,对方一定是经过细部署心谋划的。
其实到现在为止,虽然并没有找到凶手是谁,不知道他的作案动机,可是凶手的作案过程已
经基本还原。
唯一的问题就是凶手逃跑之后,王璐瑶家的窗户是谁关闭的?
找到这个人,也就找到凶手了。
办公室内,陈言在对凶手进行犯罪心理画像。
犯罪心理画像其实是一门综合较强的学科分类,在警校是有专门做这方面研究的专业的。
陈言曾经选学过这方面的课程,但是研究的不深刻。
所谓的犯罪心理学画像,其实就是结合案发现场的痕迹勘察,推断罪犯的行为特征,甚至是体貌特征。
陈言对心理学研究的虽然不多,但是有系统奖励的微表情分析能力,这种技能其实也是一-种心理学的现实应用。
再加上陈言对现场的细把控,进行犯罪心理画像,陈言还是有一定把握的。
其实,所谓的心理画像,并不是多么高深晦涩的东西。
很多一线经验丰富的侦缉员在下意识的应用这方面的知识。
比如有些侦缉员,在吃饭的时候就能抓到犯罪嫌疑人。
靠的是什么,就是那一眼的直觉。
他为什么有这种直觉,就是因为长时间的办案,让侦缉员在潜意识里有了一种罪犯的形象认知。
所以才能有那一眼的直觉。
根据现场的情况,凶手杀人绝对不是临时起意,而是早有预谋。
整个作案过程当中,凶手在案发现场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说明凶手的性格非常谨慎小心。
王璐瑶家的门窗和她家楼下三层楼的门窗都没有被攀爬过的痕迹,所以凶手进入王璐瑶家,应该不是从窗户进出
的。
再结合王路瑶家小区的视频监控,在每天中午12点有6分钟的重启时间,凶手就是应该抓住了这个空档,进入了王
璐瑶家里。
并且,凶手有王璐瑶家里的钥匙。
凶手很有耐心,在王璐瑶的家里,从中午12点一直等到晚上王璐瑶回家之后才动手。
谨慎、小心、有耐心
虽然不知道王璐瑶和凶手之间有什么过节,也不知道凶手具体的作案动机是什么,但是,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凶手将王路遥用乙醚致其半昏迷状态之后,操作王璐瑶右手握刀对自己进行了行刑式的“自杀”。
三十二刀,一个女人在半昏迷状态下,眼睁睁看着凶手在自己身上切割三十几刀,而且这个持续的时间长达几个
小时。
这说明,凶手内心非常凶残,报复心极强。
一般来说,这样的人不善言辞,言语木讷。
属于那种不爆发则已,一爆发就如火山喷涌一样的人。
性格内向,不善言辞。
另外,凶手对侦缉员的勘察程序有定的了解。
知道如何在现场隐藏自己的痕迹。
此外,凶手的体型应该较为消瘦,体重不大,起码不是胖子,身高应该在170左右。
陈言能得到这些结论,有两个重要的线索指向。
一是王璐瑶尸体后背上的纽扣形状尸斑。
尺寸不同的衣服,纽扣之间的间距也是不同的,从这一点上能够判断出凶手穿着的衣服尺寸,从而大概判断出凶
手身高。
还有凶手遗留在三楼墙面上的脚印。
虽然因为脚印不完整,无法通过脚印判断出凶手的一些体型特征,但是半张脚印的大小是可以确定凶手脚掌大小
的,40号鞋。
人体是一个协调的有机体,身高、体重会影响很多形体特征。
综合凶手身高、鞋印大小,能够大概判断出凶手的体型。
还有就是王璐瑶家的窗户,是标准的75厘米宽。
如果是身体肥胖的人,不是说钻不出
去,而是很有可能在窗户上留下一些蛛丝马迹。
一边分析,陈言一边在纸上画着凶手的形象。
170
体型偏瘦
40号鞋印.
性格内向,少言寡语,谨慎小心.
一张无面的轮廓图出现在陈言面前。
这个人,还能接触到王璐瑶家的钥匙
呼.
两个小时后,陈言长长吐出一口浊气。
线索依然太过渺茫。
凭借以上的信息,根本无法锁定嫌疑人。
陈言起身,扭了扭有些僵硬的脖子,走到窗前想要透透气。
突然,陈言正要打开窗户的右手僵直的在半空中。
密室!
王璐瑶家里的窗户!
陈言在脑海中突然闪过一丝灵感,但是又好像非常模糊,怎么都抓不住。
张耀明带着侦缉队员赶到现场的时候,王路遥家里的窗户是紧闭的,入户门没有任何损毁或者是非正常开启的痕
迹。
再加上现场没有凶手留下的任何痕迹,所以当时的最初判断是王璐瑶自杀。
现在虽然通过尸体解剖还有尸体体背上的特殊形状尸斑,已经确定了王璐瑶是他杀,而且模拟出了凶手作案的整
个过程。
但是,凶手是如何通过窗户离开作案现场,然后有把窗户关上的,一直是困扰着陈言的难题。
但是,谁说凶手就一定要在离开案发现场的时候关上窗户呢?
不需要根本不需!
凶手只要在办案的侦缉员来之前把窗户关上,那就造成有密室的假象了。
而且,在张耀明来之前,可不近仅仅只有一两个人进入过王璐瑶的家里。
王璐瑶母亲在发现王璐瑶死亡之后,先是喊来了保安,然后拨打的报警电话。
在张耀明带着侦缉队队员进入现场之前,很多保安和物业人员就已经进入过现场。
陈言甚至亲自看过这一段视频,所有进出的人员他记得非常清楚,一共是12人。
因为陈言最开始怀疑的就是凶手在玩障眼法的把戏,在杀完王璐瑶之后并没有立即离开现场,而是等待物业人员
进入房间后,混在物业人员当中,浑水摸鱼离开了案发现场。
闺蜜帮闺蜜抓闺蜜的事情,可不新鲜。
现在想来
陈言似乎遗漏了一点。
陈言只考虑到凶手有可能藏在王璐瑶的家里,然后借着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后,趁乱离开。
但是如果反过来呢?
有没有可能凶手其实就是进入房间的这些物业人员当中的某个人?
凶手在凌晨3点杀死王璐瑶,之后通过窗户离开了案发现场,之后在第2天王璐瑶的母亲发现尸体报警之后,趁乱
进入房间,把还没有锁上的窗户关闭,从而营造了一个密室自杀的假象。
有没有这种可能?
有!
当然有了!
物业的一些工作人员或者是保安,毕竟不是专业的侦缉员,他们很难去注意到这些细节。
所以,凶手只要在真正的侦缉员来之前,关上窗户,密室其实就形成了。
不仅如此,凶手的谨慎在这里又发挥了作用,因为窗户上没有留下指纹。
凶手显然是早就预料到了这一点。
可是,真的是这样吗?
站在窗前的陈言,瞳孔微微扩散,没有任何焦距。
脑海中却在不断回想着王璐瑶母亲报案后,物业人员进入房间到张耀明带人出现的这段时间的监控录像。
看《第一百次相亲当天,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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