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7.【长生篇】四·切
天人一般不下人间道。
这一点基本是三界的共识。
从以前到现在总有一些天人下凡的故事,实际上天人除了到人间处理事务以外,是不被允许在人间界过多耽搁的。至于那个什么牛郎织女的故事,更是无中生有。一个仙女跑到人间来洗澡,衣服被偷了就回不去了?不管这个故事寄托了多少DIAO丝的梦想,它都于情于理不应存在。
至于天人投胎人间,这更是一件手续繁琐的事情。当然,天人也属于六道轮回之内。所谓天人五衰,即衣服垢秽、头上华萎、腋下流汗、身体臭秽、不乐本座。有了这五个征兆,也就代表着这个天人即将逝去。
天道只有享乐没有痛苦,故临死之前很难没有嗔念,所以堕入修罗道为多。天人堕入人间道,一般是要有程序的,基本上只有犯了错误才会有此惩罚,并不会因为业力下凡。
至于这颗被天官触碰过的聚灵珠,久天认为那天官想确认的事情,自然是此珠能不能盛下一个天人的灵魂。看来,这个天人并不是被天庭投放到人间界的,而是因为什么其他的因素进入的。
久天到是好奇,这种事情需要偷偷摸摸地干吗?莫不是某个天仙做了什么见不得人的勾当,连惩罚他都不能光明正大?可是如何那可怜的司命天官也为此丧命呢?
具体到谁来使用这颗聚灵珠,还是要等到天界和地府的交流通道重新开通才能确认。然而久天的好奇心却并没有等来这样的确认。
天界后来恢复平静,交流通道自然也打开了。可是天界却矢口否认任何异常。否认了那个还来不及降生就不见了的正神,也否认了天官横死事件,表明那是记录在案的正常死亡,因此也否认了他身上的尸斑。
天界可以否认所有事情,然而聚灵珠被天人碰过这件事情,却基本上是实锤了。冥王本着息事宁人的心态,自然是没有过多询问。但他多少对这件事情还抱有好奇心,于是给了白无常对于此事件的永久跟踪权。
白无常算是地府的老鬼了,他才没有那么浓重的好奇心呢。他之所以要一直跟踪这件事情,还不是因为久天那个长不大的小邪神。怎么说庆鸾也算是他亲手杀死的,对于久天的要求,他的原则就是,能办的都给办。
从那以后,有成百上千的人使用过这颗聚灵珠。久天对他们的前世今生都一一查看过——闲得无聊的他这些年就忙乎这个事情了,但是什么异常都没有发现。
——直到遇见了沈君驰。
沈君驰的前世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的,非常按部就班有板有眼的前世今生。各种渠道打听到了他的天机簿,也是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他的前世,没有什么罪孽,而且大部分的时候他都是植物。尤其是树这种植物,生命周期是非常长的,这让沈君驰没有太多机会修炼成人。
大概是在唐朝的时候,沈君驰作为一个灵魂个体还是植物,作为一颗歪脖树活在乡下。那时候村里考出了一个状元。状元金榜题名以后平步青云,做上了大官,衣锦还乡之后重修了院落。好景不长,很快他就因为与朝臣政见不和而被人迫害,自己被罢官不成,还妻离子散家破人亡。
官员因为沉重的打击得了抑郁症,在那颗歪脖树上上吊自杀了三次。
然而奇怪的是,每次,不管他挑选多粗多结实的树枝,在他上吊的那一刻,都会因为承受不住他的重量而断裂。
当时的人信命,上吊了三次都没死成,说明天不亡我。
那人洗了把脸,穿上了最好的衣服,他决定再给自己三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他就当自己已经死了,做任何事情都仿佛没有了后顾之忧。他当时想,就再坚持三个月。三个月以后再死,也不枉自己好好活了这一遭。
谁知这三个月竟然峰回路转,他大胆的言行不仅没有让他陷入地狱,反而让他再次得到了重视。他最后并没有做成太大的官,但是也算是造福了一方百姓。他死的时候,给他送葬的百姓很多。
可惜后来他的家宅起火,这棵歪脖树被烧死了。也是因为这个因缘,沈君驰的灵魂顺利地进入了畜生道。当然,他作为动物的时候也是相当有灵性,看他的生死簿仿佛在看佛的本生故事。终于,他脱离了畜生道,在这一世,进入人道轮回。
久天在沈君驰的生死簿上找不出什么异常,完全没有任何能搅乱天庭的本领。要说他有什么值得注意的,就是他这一世是进入人道的第一世。
其实久天对沈君驰基本上不抱有太大的期待。这么多年来,用过这颗聚灵珠的人生生死死,沈君驰也不过就是这些人之中的一个。他试着跟进了沈君驰一段时间,就把他从重点监控人员的名单里面消去了。他只要过一段时间跟进一下他的生死簿,看看和天机簿是否吻合,就不做过多工作了。
然而那一天的到来却让久天对沈君驰灵魂的真实情况有了疑问。
——201*年——
“就是这儿!”杨羽看了看手机里的地图,确认了地点,冲着沈君驰扬了下下巴。
沈君驰看着眼前的烂尾楼头疼,道:“黑灯瞎火的来这,咱人生过得太无聊了是不是?”
“你丫怕了吧?”杨羽贱兮兮地看着沈君驰,眼睛里带着狡黠的嘲笑。
沈君驰白了他一眼,也没说话。从兜里掏出手电,上下扫射着眼前的建筑物,寻找入口。
跟在沈君驰身边的这个少年叫做杨羽,他是沈君驰这么多年来最好的朋友。杨羽活到现在的人生也没有什么可圈可点。然而和沈君驰不一样的是,杨羽的前世不如沈君驰的前世那么干净,他做过好事儿,也做过一些坏事儿。所以什么时候遭报应,这个久天是算不出来的。
杨羽现在要和沈君驰去做一件极其无聊的事情——探险。
久天不知道,这都什么年代了,居然还有大学生在玩探险。
杨羽告诉沈君驰,这种东西在国外,叫做城市寻宝。说实在,在繁华喧闹生机勃勃的城市,找到一处破败黑暗的角落,确实会让这些从小生活在蜜罐子里的年轻雄性智人感到刺激。而久天觉得这两个人真是土得一点新意都没有。
眼前两人要寻的宝,是城里有名的一座烂尾楼。老板跑路很久了,楼又太高占地面积太大。有人有钱买下来接盘,却也不见得养得起。这个地段不适合做写字楼,商业不繁华,可是商用改住宅又太花钱,干脆变成了一处腐败的城市景观。
这座摩天大厦的顶还没有封,二十层以下却已经差不多都盖好了,玻璃也好好地装上了。两人进了大门,里面除了灰尘和杂物多了一些,倒也没什么异常。这里既不是阴魂不散的医院,也不是死过人的凶宅,不过是一座普普通通平平淡淡的现代烂尾楼,来这探险怕是找不到什么刺激。
“要不这样,”杨羽道,“咱弄个藏宝比赛之类的怎么样?边边角角放上一些有线索的物品,指引大家找到最后的OnePiece?”
沈君驰一咧嘴,像看傻子一样看了他一眼,也没说话,往前走去。
“或者多埋点什么玻璃球紫晶石之类的东西,集齐七个可以指定对象真心话大冒险?”
沈君驰看都没看他,说:“你说你这人,都有女朋友了,还这么多玩儿法,变着花样儿地勾搭女生,有完没完啊?”
杨羽痛心疾首,喊道:“你小子真是狼心狗肺!我有妹子了,你有吗?要不是为了你,我干嘛费这么大劲儿,千方百计地凑人数搞社交?我看着你长大的,你的事儿就是我的事儿,你的女朋友,就是我……”
“去去去,能聊不能聊啊你?有个瞎眼妹子看上你了不起啊?再说谁看着我长大了,你要脸不?就咱俩这关系,我欠的债你可以还,我的马子你还是给我离远点。”
“切,瞧你那忘恩负义的嘴脸。你懂个屁,恐惧才是泡妞的杀手锏。你想想哈,在这么阴森恐怖的地方,有个风吹草动,她往你怀里一钻,你往她肩膀上一搂……”
正说着话,电话铃响了。杨羽看了眼来电显示,抬头仰天叹了口气。沈君驰不解,看着他,杨羽给沈君驰使了个眼色,就接起了电话。
“唉,宝贝儿,在这呢。这么晚了有什么事儿吗?”
沈君驰一听是他女朋友打来的,捂着嘴在那笑。杨羽这个女朋友简直绝了,有困难要找杨羽,没有困难制造困难也要找杨羽。平常没事儿见不着她的影儿,有事儿第一时间就得要求杨羽回应。别人家一接女朋友的电话都是甜言蜜语,他每次看到来电显示,心里都要“咯噔”一下。
“不是,宝贝儿别闹,这都十一点了,我到你家得四十分钟以后了,那蟑螂早跑了,轮得到我打吗?”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是说我这也不是特别方便。”
“没有没有,大半夜找我打蟑螂当然不是无理取闹,但是……啊……嗯……我知道……别别别……行行行……去去去……”
杨羽这边讲话,那边越来越激动,听那意思今天晚上要是不过去,当时就要分手。这个妹子,不是吹,可是杨羽厚着脸皮追了整整两个月才到手的。全系上下都知道杨羽是怎么倒贴的。倒不是杨羽真不要脸,主要是这女孩子到处说。杨羽心说女孩子自尊心强,让她得意一下也就罢了,只要到手了什么都好说。可没想到这妹子追到手了还这么伤脑筋,三天两头闹分手。没按时接她,闹分手;没给她买包,闹分手;没按时把她电脑修好,闹分手。现在半夜不打蟑螂,也要闹分手。
沈君驰也不好说什么,只能站在旁边听着。
杨羽心里有点急,边走边给她解释,情绪稍微有点激动,不由得加快了脚步。
说着说着,杨羽失声叫了一声,人就不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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