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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五章 管仲乐毅


          清扫的过程中,但凡工具有所损坏,均记录下来。

          虽然那些邻居都表示不必还了,但赵二不会真的不还。毕竟现在县衙尚未给民众留下多好的印象,这种小便宜还是不占为妙。等过一阵子,百姓们知道这届县领导的仁义之后,这些小便宜再占不迟。那些扫把之类的坏了可以让犯人重新制作,而铁铲之类则只能由铁匠来修复了,这之中便会产生费用,而这笔费用自然要算在这些犯人头上。

          垃圾清理出来之后,由犯人们运到城外处理,顺便让他们去河边洗个澡。

          赵二这时才发现,犯人里竟然还有个女人。

          只不过这个女人除了生理性别为女外,基本没有半点女人的特征:一脸横肉,面黑如炭,五大三粗,声音粗豪,满嘴脏话……

          不过这些并不能阻止,她长期以来沦为狱吏和囚犯们发泄生理欲望的工具这一事实。

          但赵二并不打算管这个,因为这个与他无关,他这人可没什么正义感。

          洗完澡带回城里,天也快黑了,便让他们休息去了。

          第三天,赵二只带来了一队(50人)战兵,不过是另一队人。赵二定好以后每天去看管犯人的士兵都不同,让犯人们意识到他的兵数量并不止那点。

          赵二令这些犯人收集材料,制作清扫工具。除了用来还给邻居的,以及县衙自用的工具外,还额外又制作了一批。

          赵二想着,既然犯人们是要为自己赚钱,那么索性多做一些工具拿去卖,岂不美哉?

          于是赵二派人拿这些工具到市集上去卖,打算换些钱来。不过他没考虑到的是,一个县的消费能力毕竟有限,那些扫具几天下来也没卖出去多少。

          赵二一想,觉得专业的事还是交给专业的人来做比较好。经商一道,自己本就不擅长,这事还是得依靠商人。于是把这些多余的扫具低价卖给了本县经营杂货的一个商贾。

          商贾是管全介绍来的,他穿着普通的布袍,身材矮胖,脸上总是带着和气的笑容,一看就是一副商人样。

          当赵二问这个商贾的名字时,惊奇的发现,这个看起来平凡无奇的商人,名字居然叫管仲。

          那管仲看他惊奇,就笑着解释说本县名叫管仲的还有几个呢,因为仲这个字是兄弟中排行老二的意思,换言之管仲也可以叫管二。

          这样啊,那我岂不也可以叫赵仲?呃……还是叫赵二好了。

          赵二又打趣地问管仲认不认识一个叫乐毅的,没想到管仲竟然说认识,他手下的一个雇工就叫乐毅。因为这人干活特别勤奋卖力,还时不时得能给管仲提出一些很有建设性的意见,深得管仲喜欢,管仲甚至有意向把自己的独生女儿下嫁给他。

          赵二不禁感叹这管县还真是卧虎藏龙,人才济济。

          在交接货物的时候,赵二又灵机一动,向管仲打听本县能生产什么物资,同时又缺少什么物资。管仲有意巴结赵二,就据实讲了。

          商人们当然是知道市场的,知道了市场上需要什么,才方便自己决定生产什么。不然总是生产一些市场不需要的东西,岂不白费劳力?

          于是赵二当即决定与他合作。让那些犯人成立一个小作坊,专门负责制作管仲要求的商品,主要是一些技术含量不高的手工艺品,来供给管仲的商铺。

          生产方向和销售渠道都有了,最后就是生产效率的问题了。赵二知道如果光让这些犯人免费干活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太过努力,造成产量低下。

          对于这点,对经商毫无经验的赵二却知道如何解决。

          于是赵二询问管仲,像这样一个作坊正常的产量应该是多少,得到答案后就给犯人们制定了一个产量标准,凡是能够达到标准的,每天提供的粮食会增加。如果超额完成,则视超额量多少,给予不同的奖励:或是在饭里多加些菜,或是睡觉的地方多铺些稻草,甚至可以是休息一天。至于没能够达到标准的,则视实际完成量多少给予相应惩罚:比如完成80%以上的,不予处理。仅完成一半的,减少粮食供给,完成不到一半的,没有粮食,只给水喝。完全不做的,晚上别睡觉了,挂城墙上。

          简单来说就是大棒加胡萝卜,好好工作有奖赏,消极怠工有惩罚。

          在标准制定之后的日子里,除了有几个新关进去的愣头青被挂了一次城墙外,其余人中只有少数人受过减少粮食供给的处理。剩下的都努力完成标准,超额完成的比例也越来越高。

          管全对赵二如此会做生意,简直钦佩得不得了,捞钱捞到犯人头上也就罢了,还这么会经营,真是罕见。

          同时管全也不由得羡慕起管仲了,居然就这么轻易地搭上了县尉大人的大船,以后管仲在生意场上,必然少不了县里的照顾,生意飞黄腾达是可以预见的。

          嗯……看起来之前收他贿赂收得有点少,有空再去打打秋风好了。

          监狱里的事安排好了后,就是下一项工作,巡视城防。

          汉朝自县以上的行政区基本都有城墙,并驻有士兵。而乡间则另有宗族豪强们私筑的邬堡,所谓邬堡,就相当于西方的城堡,里面驻守着家族里的私兵。如果单论防御效果,这些邬堡反倒比县城的城墙还要好。因为县城的城墙几乎都是土墙,而邬堡则有不少砖石结构的。

          黄巾之乱时,那些黄巾贼有时候宁可去攻打县城,也不去碰这些邬堡。除了邬堡防御力强外,里面驻守的私兵士气也比官兵要高昂得多。毕竟一边是守卫自己的家族,另一边是保护克扣自己粮饷的官老爷狗命,出力程度显然是不一样的。

          赵二走上城墙,先用环首刀敲了敲,又找来一柄锤子,让赵熊用力砸了下,发觉这夯土城墙的防御力比想象中还是要好上一些的,至少不至于一下就碎。

          想想也是,要是它真的毫无防御力的话,也就不会被当做城墙来用了。

          现在看到的城墙是前不久官军收复县城时重新修复的,所以看起来还很新。不过还是需要经常性的修缮才能保证它的防御力,毕竟土城墙的一大缺点就是不防雨,如果只是平时下几场大雨倒没什么影响,顶多流点泥汤。若是一年都不去管它,那城墙就会被雨削薄一层,几年不管,那城墙就废了。

          不过这件事倒不用赵二太过操心,只要定期让囚犯们过来修复下就可以了。

          现在城墙上驻守的是原先县里的士兵,赵二的战兵暂时尚未接管县城的防御。

          这里要说一下汉朝的军事制度,汉朝的军队一般分为三个部分:直接隶属朝廷的中央军,驻守地方的郡兵和守卫边关的戍边士卒。

          中央军和戍边士卒自不用多说。地方兵的制度是这样的:在西汉时,采取征兵制,所有男性在年满23周岁后,都需要服两年兵役。第一年在地方当郡县兵,第二年去中央军或者戍边军。等到了战事一起,则所有服过兵役的成年男子,都有义务重新入伍。这样一个制度,可以保证地方上无论是兵力数量,还是军事经验,都可以得到很好地保障。

          然而后来到了东汉,刘秀为了加强中央集权,以休养生息的名义罢郡国兵,把地方兵都给遣散了,同时废掉了征兵制。

          毕竟刘秀当初就是依靠地方兵起家,进而统一天下的。他不希望有别人复制他的道路,起来反叛自己。

          但是地方上总是需要兵的,如果没有兵力坐镇,那么即使一伙流氓混混都能造反了。故而朝廷采取了另一种兵制,即募兵制。公开招募一些士兵,充任常备军驻守地方。

          只是这募来的兵,数量就很难庞大起来,毕竟募兵是要花钱的。郡里还好说,郡兵们平时就有军事作战任务,比如剿个匪什么的,故而还能保留一两千的常备兵力。而郡下一级的县,则一般不会保留太多兵力,长期以来兵力极少,也就只够把守下县城的城门罢了,连守卫城墙都勉强。甚至在一些治安较好的地区,县里连把守城门的兵都没有,守门工作由县里的衙役充任。大多数时候县尉手下就只有一群县吏、衙役而已。

          刘秀当初想着,地方上没兵没事啊,当遇到战事,地方无力应对时,就由朝廷派出中央军前往平定好了!中央军数量庞大,战斗力强,最关键的是归中央,也就是皇帝直接指挥,放心!

          但是实际情况却并没有刘秀想得那么美好。中央军从首都奔往地方,路途遥远,过来需要不少时间,往往等中央军到了,黄花菜都凉了。

          故而在刘秀时代,征兵制又逐渐在很多郡县恢复起来了。但与西汉时不同的是,这些征来的郡县兵也往往只是战时临时集结,用完必须解散。

          直到黄巾之乱一起,随着国内起义不断,中央镇压起来愈发吃力,这才下放权力,允许县一级的地区长期拥有兵力。

          赵二问管全平时县里怎么守城,以及遇到敌人攻城应该怎么办。管全说他对这个可不清楚,说这些事可以问县兵的代理头领——一个屯长。

          管县在黄巾起义前期,拥有约五百名士兵,当然,这里面有多少吃空饷的就不知道了。黄巾军攻破县城时,这五百人或死或逃,全军覆没。县城收复后,县里又从乡间重新招募了二百人,这二百人的直属最高指挥官就是县尉,而县尉不在时,就由其中一个屯长代行统领。

          管全把那名屯长叫了过来,屯长见到赵二立刻下跪行军礼:“屯长管范参见县君!”

          管饭……嗯,这名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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