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七十七章孙宪明杀人案一审与神秘的金…
二00七年五月五日上午九时,孙宪明涉嫌故意杀人一案在云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
南宪萍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
云滨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鲁成汉出庭支持公诉。
艾县机械厂聘请顾得军律师作为其代理人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苗江梅代表受害人近亲属同时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他们同时请求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人孙宪明对罗大宝已承担的赔偿数额再次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诉人鲁成汉宣读了公诉书。指控了孙宪明杀害张小五、苗江华二人的犯罪事实。鉴于孙宪明背负两条人命且亲自指挥作案,系主犯。建议判处死刑。
纵使平时飞扬跋扈的孙宪明,此时也神情慌乱,语无伦次:“我,我没有亲自杀人。我也没有参与分,分尸!我,我不属于罪大恶极。凭什么要判我死刑?”
“辩护人认为,尽管孙宪明参与了两起杀人案的策划、唆使,是两起杀人案的主犯。但对苗江华分尸灭迹等残忍行为均未指使。被告人孙宪明不属于民愤极大、非杀不可之罪犯。即便判处死刑,也应该缓期执行。”在被告人孙宪明发言之后,按照程序,辩护人王大发提出了自己对起诉书的初步意见。
“请公诉人举证。”南宪萍将庭审推进到了下一阶段。
……
完成刑事案件相关事实审理之后,审判长询问附带民事诉讼各方当事人能否调解,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均无法达成赔偿协议。
合议庭依照程序对附带民事部分进行了审理。
……
张苏侠领着彤彤在猪肉市场来回走了三遍,仍然没有找到送给彤彤小金佛的老爷爷。
起先张苏侠以为,这是一个好心的老爷爷,送给孩子的玩具,用来哄哄孩子开心的。
直到有一天,张苏红过来看见以后,用牙咬了咬,感觉这金佛和项链有可能是真金的。建议姐姐把这个东西拿到银行鉴定一下。
经过银行鉴定:这个小金佛加上项链足足有三十多克重,系纯金打造!这么贵重的物品,到底是谁送的,成了张苏侠的心病。
更为奇怪的是,小金佛的后面还刻有彤彤的名字和生日!
现在已经找了无数遍,就是没有找到人。
每次问彤彤,彤彤总是说老爷爷就在偷猪贼那个摊子西边十多米处。他当时用刀刺伤偷猪贼的时候,还看到过那老爷爷一眼。张苏侠张苏红姊妹俩把周围的摊位都问了个遍,被问到的人总是摇摇头。
这真是一个神秘的老人。
这一天姊妹俩又在彤彤说的位置转了一遍后,仍无所获,就回到了张苏侠的家中。
“咦,妹妹,你看这金佛的后面还有一条缝,金佛里面是不是有什么东西?”张苏侠把金佛递到妹妹的手上。自从知道这是一个纯金佛后,张苏侠就没有敢把金佛再挂在彤彤的脖子上。
张苏红接过后仔细看了看,然后找来一根绣花针。把针尖伸进缝隙中,使劲的撬了几下,奇迹出现了。
小金佛是个空心,里面有一张带字的纸条。
纸条上写着:你们需要的证据在我的坟墓里!但这是千万不要向外讲,如果把这件事泄露出去,爹就会真的变成一具死尸!
姐妹俩顿时惊出了一身的冷汗。再细看着笔迹,正是张老二的笔迹。
“爹!”姊妹俩异口同声的说道。
“爹现在是人是鬼?”张苏侠惊异的问道。
“爹肯定还活着,我们现在抓紧去挖开爹的坟墓。姐姐,按照字条上的意思,我们可不能泄露出去,这样我们夜里去挖坟。”张苏红道。
“那我叫上彤彤他爹。”张苏侠道。
“姐姐,这事可不能叫上彤彤他爹!就我们姐妹俩知道就行了,如果彤彤他爹知道了,那泄露出去的风险就会变大。那你不想要我爹的命了吗?”张苏红急道。
“妹妹,还是你想的周到。那就按照你说的做,我们连夜掘坟。”张苏侠点了点头。
……
夜黑的伸手不见五指,四周一片死寂。远处鬼火点点,呼明忽暗,上下串跳。
张苏侠和张苏红拿着铁锨和铁锹到了张老二的坟上。突然坟中窜出了一条黄鼠狼,把姐妹俩吓了一跳。
接着传来一阵呜呜的风声和几声哇哇夜鸟的怪叫。姐妹俩顿时出了一身冷汗。
“我们还是开始挖吧。”张苏侠提议后,就用铁钗开始挖坟。
张苏红点了点头,就用铁锹把张苏侠挖出来的土向坟旁空地上翻。
姐妹俩干了一个多钟头。终于挖到了棺材。姐妹俩合伙用力推开了棺盖,张苏红提着马灯向棺材里一照,顿时大吃一惊:棺材里躺着一具男尸体。再仔细这么一看,也不是自己的父亲。在这具男尸的头一侧,有一个小方木盒。
张苏侠取出方木盒用铁锹前边的尖头小心地撬开了木盒:木盒里板板正正地放着一盒录像带。这显然就是张老二所说的证据!
“这可怎么办呢?”妹妹的额头在马灯灯光里显出一层晶晶的亮光!
“咱还是报警吧!在报警的时候就说我们梦见父亲的衣冠塚进了水,我们想挖开看看,结果发现了这具男尸。咱千万不能把那张字条、录像带和金佛的事说出来。不然咱的爹可就真没命了。”姐姐说。
“好的,就这么办吧。”妹妹应道。
妹妹把录像带藏进自己的衣兜里,然后拨通了110报警电话……
“本院认为,被告人孙宪明无视国法,杀害两条人命。在此之前,曾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仍拒不悔改。说明其主观恶性极大!故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孙宪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二,被告人孙宪明对罗大宝已经判赔的数额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至起十日内上诉于滨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闭庭!”南宪萍重重地敲下了法槌!
“老天爷,我不想死!我要上诉!”孙宪明狂喊一声,瘫倒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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